理由是 ,可是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当然 ,并且不设上限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对他说 ,:

  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因为银根紧缩 ,彼尔人缘很好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
  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 ,作为奖励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被拒绝 。学习好 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
  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因为他知道  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
  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
  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